今天在現代文學選讀課中讀了詩
發現了讀詩的樂趣 在發現了這種新的媒介的藝術後
突然對"藝術"這東西有了新的想法
藝術是種過程
這過程把情感透過媒介傳達給他人 或啟發他人的情感
媒介有很多種 如音樂,畫,建築,文字,影像等等
這些媒介傳達給他人原作者的意境 (雖然不是媒介主動的,這裡就展且用媒介當主詞)
若是原作者所要表達的意涵越多,表達手法越精細
傳達的意象就越豐富生動 他人就越容易得到那意涵
有些媒介甚至還要啟發他人的情感,較常讓他人有自由想像的空間
這種藝術就較重視原作者表達的手法及他人的經驗
如音樂,抽象的詩,抽象的畫
在欣賞這種藝術時 我們就比較不重視那原作者的意涵 反而比較強調每個人個人的感觀
康德認為經驗是建構我們認知的主要元素 (若有人覺得有錯或有更精確的解釋請說)
很這神奇 因為若是這樣的話 我就開始了這樣的推理。
我認為藝術是要傳達情感的
這情感蘊含在經驗之中。 (如森巴音樂讓我們聯想到嘉年慶 而感到歡樂的氣氛)
值得注意藝術家傳達的不見得是美好,讓人感到愉快的意境
也可能是恐懼,悲慘,邪惡,孤獨等等。
所以藝術家在做的其實就是要他人產生共鳴
不管怎麼做 藝術品能引發他人深刻的情感 就是好作品。
延伸的感想和問題:
那在接觸過那麼多種藝術後 熱愛音樂的我也就不會那麼固執在音樂了 (雖然我還是特別容易感受音樂)
只要能有體會各種藝術的能力 那我也不用像飢渴一般的去追尋我所最熱愛的藝術
因為各種藝術可能都會讓我非常非常喜歡的
這樣能各種藝術都欣賞 會得到更多的樂趣
有個問題 若人的認知都從經驗來的話 (雖然康德也認為有些是先驗知識)
那經驗的源頭 應該只有求生的欲望
但是有些藝術引發的快樂 跟生存並沒有關係
快樂應該是種滿足吧 (下次我想再想"快樂"這東西)
可是很多快樂似乎跟促進生活(生存)品質並沒有關係
如看到他人的笑容會讓人感到快樂
又像我看到藍色會感到舒服 看到紅色會感到熱情
為何會這樣呢?
我們人類是怎麼判斷"美"呢?
這影響到藝術品怎樣才能傳達出美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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